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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關于做好2021年科研評獎相關工作的通知

                  校(院)各直屬部門:

                  為充分發揮科研工作對校(院)發展的基礎支撐作用,鼓勵教研人員科研咨詢多出成果、打造精品,根據《中共湖南省委黨校(湖南行政學院)關于印發<科研工作條例>的通知》(湘校院發〔2021121號)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和校(院)年度科研工作安排,現組織開展2021年科研評獎工作,具體通知如下。

                  一、科研工作組織獎

                  1.評獎對象:教研、教輔部門。

                  2.評獎名額:3個。

                  3.申報方式:參評部門統計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產生的科研(決策咨詢)成果,填報《科研工作組織獎申報表》(附件1),計分標準依據《條例》計分,同時提供佐證材料復印件一式一份。

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優秀科研成果獎

                  1.評獎對象:在職教研人員和教研服務人員。

                  2.評獎名額:一等獎3個、二等獎6個、三等獎9個。

                  3.申報成果范圍: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和發表的學術著作教材、論文,分著作類和論文類進行申報。

                  4.申報要求:參評的論文申報人必須為校(院)在職人員且為第一作者,參評的著作(教材)申報人必須為校(院)在職人員,且為獨撰、主撰(占總字數的三分之二以上)或主編。參評成果須經申報人所在部門推薦,申報人限報1項成果,各部門最多可推薦4項成果。

                  5.申報方式:申報人填報《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表》(附件2),同時提供成果原件一份,以及復印件、社會反響及證明材料各一式五份。

                  三、申報時間和要求

                  1.相關獎項申報人(部門)于2022年1月4日下班前將相關評獎材料和相關表格電子版提交科研部(郵箱:hnswdxkyb@126.com),逾期未提交相關材料或主要評獎材料提交不全視為自動放棄評獎。

                  2.申報人(部門)嚴格按照校(院)科研評獎相關規定申報評獎,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有效。相關部門要認真組織申報,并進行審核把關,報科研部進行復審。

                  3.堅決杜絕違背科研誠信的情況發生。評獎過程中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,一律上報校(院)紀委予以嚴肅查處。

                  聯系人:席譽,0721-82781885,13407318665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附件:

                  1.2021年科研工作組織獎申報表.doc

                  2.中共湖南省委黨校(湖南行政學院)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表.doc


      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      中共湖南省委黨校(湖南行政學院)科研部

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12月15日  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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